深圳市作為前沿城市,在公務員考試方面也有所不同,其中比較特殊的就是聘任制公務員,應該有不少人不太了解什么是聘任制公務員,下面就來介紹一下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及它與一般公務員的不同之處。
聘任制是區(qū)別于委任制的,聘任制公務員是指,在部門規(guī)定的的行政編制限額內,行政機關以合同的形式聘任的工作人員,并且由國家負擔他們的工資和福利,這類工作人員需依法履行公職。聘任制公務員也享有公務員享有的權利,并且也要履行公務員的義務。聘任制與委任制的區(qū)別就是,聘任制有合同期限,并不是鐵飯碗。
深圳市公務員聘任制的特點:
一、簽訂勞動合同;
二、有任期期限。
在合同方面,《勞動法》不適用于公務員,所以公務員一般是沒有勞動合同的。而聘用制有合同,同時也意味有時間限制。深圳的聘任制公務員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為3年。
在任期期限方面,公務員沒有明確的任期時間規(guī)定,也就是說沒有規(guī)定公務員的工作時間,只規(guī)定了退休的時間。而深圳聘任制公務員有任期上的限制,如果到達了期限,就會結束工作任職。
以上就是關于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的有關內容,想要報考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的人員可以多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