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公告發(fā)布 | 報名時間 | 筆試時間 | 成績公布 | 面試時間 |
2023 | 2023年1月9日 | 1月10-1月16日 | 2月25日 | 3月23日 | 4月20-24日 |
2022 | 2021年11月26日 | 11月29-12月3日 | 1月8日 | 1月28日 | 7月3-6日 |
2021 | 2021年1月29日 | 2月1日-2月7日 | 3月14日 | 4月2日 | 4月24-27日 |
2020 | 2020年6月30日 | 7月3日-7月9日 | 8月9日 | 8月31日 | 9月25-28日 |
1、考生報到后,應將所攜帶的手機、電子手環(huán)(表)等電子設備關(guān)閉后連同背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面試結(jié)束離場時領(lǐng)回。
2、抽簽后,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在規(guī)定位置就坐,應留意自己所在職位分組是否與本人報考的職位對應。
3、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應經(jīng)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確需離開考點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jīng)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
4、面試開始后,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按抽簽順序依次進入面試室。
5、面試過程中,考生應嚴格遵從題本要求和考官指引,并以普通話發(fā)言。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guī)處理,取消面試成績。
6、面試結(jié)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成績??忌毞目脊賹ψ约旱某煽冊u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7、成績公布后,考生領(lǐng)回本人物品(請認真核對,不要領(lǐng)錯別人的物品),并立即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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