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越來越大的就業(yè)壓力之下,很多小伙伴選擇了通過參加國考求穩(wěn),其中很多小伙伴們在千辛萬苦經(jīng)歷了筆試和面試之后,好不容易等來擬錄用名單公示,但是對在這之后需要做什么并不清楚。針對國考公務員擬錄用名單公示后需要做什么這個問題,上岸鴨公考若瑜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僅供小伙伴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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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細節(jié)
首先擬錄取名單公示出來之后,對外招錄流程就算是結束,之后的流程還包括一些錄用人的程序問題,在這里要注意的一些基本點。首先包括拿到介紹信但是沒有收到用人單位電話,如果發(fā)生這種情況那就說明他們在可能在一些具體工作安排上暫時還沒有安排完善,考生們可以耐心等待,如果時間比較長或者考生擔心出什么狀況的話,可以打電話給用人單位進行具體確認,一般聯(lián)系方式會寫在公告中,小伙伴們可以自行查閱。
第二點就是要記得關注接下來調(diào)檔的相關步驟,做好相關準備,需要小伙伴們到當?shù)厝瞬胖行幕蛘哓撠熛嚓P工作的檔案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xù),在確認社保、在職期間檔案都在內(nèi)之后,將自己的檔案提出。其次就是要決定自己的戶口要不要遷移,需要我們和用人單位進行聯(lián)系,了解用人單位有沒有集體戶,以及自己在遷移戶口的意愿方面問題。最后等到用人單位通知辦理錄用手續(xù)的時候進行辦理就可以完成整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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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雖說基本上算是成功上岸,但是并不代表最終一定會被錄用,首先,公務員公示一般時間為七天,期間如果接到消息說有人對公示人員有異議,那么用人單位會在公示結束之后進行相關審查,審查過后來決定是否錄用。
其次,如果在審核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相關的報考信息不符時,也會被取消錄用。
再者,成功進入單位之后也不代表一定高枕無憂了,一般情況下,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會有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只有在試用期內(nèi)表現(xiàn)合格之后,在一年后才會得到正式職位,如果在一年之后表現(xiàn)不合格的,會由國務院工作部門對于該人員在報國務院人事部門進行備案之后實行取消錄用資格的決定,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相關決定有當?shù)厥〖変浻弥鞴軝C關規(guī)定。
以上就是關于國考公務員擬錄用名單公示后需要做什么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能夠?qū)Υ蠹矣兴鶐椭?,更多與公考相關的知識可以留言進行溝通咨詢,會有相關老師給予更詳細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