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越來越大的就業(yè)壓力之下,很多小伙伴選擇了參加國考求穩(wěn),然而其中很多小伙伴們曾經因為與之前的用人單位進行過勞動仲裁,很擔心這一點會不會影響國考。針對勞動仲裁會不會影響國考這個問題,上岸鴨公考若瑜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僅供小伙伴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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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guī)定
首先,仲裁指的是第三方裁決,以此來解決爭議的一種方法,一般由仲裁員共同商議之后給出相應的回答。如果是考生在報考過程中認為一些決定侵犯自身權益,如認為專業(yè)名稱設定不合理而進行申請的仲裁,在經過仲裁員共同商議之后會通過電話方式及時通知考生。
其次,如果考生是在之前與其他用人單位發(fā)生的勞動仲裁,一般對于國考也不會產生太大影響。在國考的政審環(huán)節(jié)中,人事檔案包括個人工作和學習記錄、紀律處分、犯罪記錄等,其中并不包括勞動仲裁記錄。勞動仲裁屬于報考人員正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因此并不會記錄在檔案當中,除此之外,對于之后的找工作也不會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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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錄取人群
明文規(guī)定中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群有:
1.由于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已經被開除公職的;
4.依法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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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權衡
但是如果考生尤其是與原事業(yè)單位處于同一地區(qū),在申請勞動仲裁的過程中造成的影響較大、傳播范圍較廣的話,考生本人對這一點又比較擔心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其他辦法:首先,如果仲裁還沒開始,而此次公務員錄用流程的結束比較快的情況下,由于仲裁有一年的時限,且政審時間相對于仲裁要短得多,建議在成功錄用之后再進行仲裁申請,這樣式最為保險的。
其次,如果是仲裁已經開始或結束,那么最好不要進行隱瞞,尤其是在兩個離得比較近的情況下,可能會造成新單位對報考人員產生一些看法。如果是兩個單位有一定距離的,或者已經結束的情況下,可根據(jù)情況決定要不要透露。
以上就是關于勞動仲裁會不會影響國考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與公考相關的知識可以留言進行溝通咨詢,會有相關老師給予更詳細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