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正在進行中,距離筆試也僅剩18天,不知道大家備考得怎么樣了?近期被訪問得最多的網(wǎng)站一定有2023上岸鴨公考,又進入了一年一度的國考季,大家對國家公務員考試的關(guān)注度非常高,想要咨詢了解的問題也很多,今天上岸鴨公考小編就給大家進行答疑解惑。
一、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3)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guān)要求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guān)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guān)(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0)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二、哪些機關(guān)實行差額考察?
中央一級招錄機關(guān)可以實行差額考察??疾烊诉x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省級及以下直屬機構(gòu)實行等額考察,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錄用標準的,不得錄用,如有需要,招錄機關(guān)可以順延遞補后續(xù)考生進行考察。
以上就是高頓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國家公務員考試中詢問較多的一些問題,供大家參考,同時小編也提醒大家,在復習備考的同時也不要忘記按時打印準考證喔!
年份 | 時間 |
2023年 | 2022年11月29日0:00至12月4日15:00 |
2022年 | 2021年11月22日0:00-11月28日12:00 |
2021年 | 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 |
2020年 | 2019年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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