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經(jīng)發(fā)布了,相信大家應該都看到了吧,筆試時間就在下個月12月11日舉行,報名成功的考試一定要好好把握住當下最后的時間,為了方便大家專心備考,上岸鴨公考小編收集了大家這段時間里提出的一些問題,比如說“2023年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公告細節(jié)分析”等等,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根據(jù)調查了解,今年公告與去年相比發(fā)生了較大變化,本次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涉及1348個職位,共計招錄2645人。與2022年相比減少了44人。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在專業(yè)課設置上,出現(xiàn)了較大的變動,取消了《財經(jīng)》與《城市建設》。
招錄政策要點解讀:
1.基層工作經(jīng)歷
上海市考部分職位對于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明確要求,因此本公告中將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涵蓋內(nèi)容和截止年限都予以明晰的標注。各位考生在選崗時要關注這一條,對于自己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要嚴格核實,如不確定可咨詢相關招考部門,避免誤選誤報,浪費寶貴的報考機會。
2.不得報考的“紅線”
為嚴肅招錄紀律,體現(xiàn)考試招錄的公平公正,公告中明確了“不得報考的幾條紅線”,考生務必重視,引以為戒。
(1)在最低服務年限內(nèi)
根據(jù)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尚在5年服務期內(nèi)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jīng)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nèi)不得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2)“近親”職位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報考者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機關進行報備。
(3)嚴重違反公職工作和錄用紀律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3.戶籍
2023年上海市考公告中對于“非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的戶籍條件給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即“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nèi)),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而對于“報考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的考生,則“限具有本市戶籍人員;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nèi)),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人員。”可見上海對于戶籍的要求依舊較為嚴格,但同時也彈性設置引進人才的門檻,將“碩博”高端人才廣而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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