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大家備考,上岸鴨公考特意整理了一下近期大家所提出的一些問題,比如說“
棗莊事業(yè)單位報名難嗎?哪些人不能考?”等等,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一、應聘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一般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中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一般應在4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高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一般應在50周歲及以下(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yè)資格的,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根據(jù)《關于轉發(fā)國衛(wèi)辦科教發(fā)〔2021〕18號文件的通知》(魯衛(wèi)科教字〔2021〕2號)文件精神,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yī)師,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編在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人事代理等人員需在報名時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的報考信函;已經就業(yè)或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相關同意報名應聘或解除就業(yè)協(xié)議的證明材料,須在報名截止日(2023年9月3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辦理或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3年8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二、原招聘公告如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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