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流程有哪些?由于2024天津公務員考試公告暫未發(fā)布,天津公務員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專業(yè)科目滿分為100分。為了方便廣大考生能提前知曉天津公務員考試內容,上岸鴨公考整理出天津公務員考試流程及天津市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以供大家參考。
一、天津公務員考試流程
(一)細讀并理解招考公告、報考指南、職位表、考試大綱;
(二)根據(jù)自身條件和意愿,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三)網上報名、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
(四)參加筆試;
(五)參加資格復審;
(六)參加面試。部分考生還需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體能測評;
(七)參加體檢;
(八)接受考察;
(九)擬錄用人員公示;
(十)錄用審批;
(十一)解除原有勞動人事關系,轉移個人檔案;
(十二)到錄用單位報到上班(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合同)。
二、歷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年份 | 公告發(fā)布時間 | 報名時間 | 筆試時間 |
2023 | 2023年1月11日 | 1月12日-1月18日 | 2月25日、26日 |
2022 | 2022年2月22日 | 2月23日-28日 | 7月9日、10日 |
2021 | 2021年3月1日 | 3月3日-3月9日 | 3月27日、28日 |
2020 | 2020年6月28日 | 6月29日-7月5日 | 7月25日、26日 |
2019 | 2019年3月19日 | 3月25日-3月31日 | 4月20日、21日 |
2018 | 2018年3月20日 | 3月26日-4月1日 | 4月21日、22日 |
2017 | 2017年3月17日 | 3月24-30日 | 4月22、23日 |
2016 | 2016年3月25日 | 4月5-11日 | 4月23日 |
2015下 | 2015年8月19日 | 8月25日-29日 | 9月19日 |
2015上 | 2015年2月26日 | 3月2-8日 | 3月22日 |
2014 | 2014年2月19日 | 2月25-3月3日 | 3月16日 |
2013 | 2013年2月20日 | 2月26-3月4日 | 3月17日 |
2012 | 2012年2月23日 | 3月1-6日 | 3月18日 |
2011 | 2011年3月21日 | 3月28-4月2日 | 4月24日 |
三、天津公務員報考條件(參考往年)
本次公開招考職位為天津市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以上是“2024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流程有哪些”全部內容,想要報考2024年天津公務員考試的考生應該提前做好準備,提前備考,認真復習,在復習時刻加快做題速度,快速做題就得具備速讀記憶能力,才能在考試中取得好成績。同時考生應該在備考過程中注重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專業(yè)知識水平,以取得更好的成績。最后還應該注意考試過程中的時間管理和心理調節(jié),保持良好的心態(tài)和狀態(tài),發(fā)揮自己的最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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