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測評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體檢、考察人選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1.5差額確定,其他職位按職位公告要求確定。
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察前,考生提交個人自傳(1500字左右),考察組結合個人自傳,通過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考察情況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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