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生定向考試時間一般是與非定向考試時間是不同的,選調生每年每個省市會單獨組織考試,每年有多次報考機會;定向選調生的考試時間一般是每年的11-12月份,非定向選調生的考試時間一般是在上半年的2-4月份,具體需要以每個省份發(fā)布的考試公告為準。
以下為選調生工作分配與安置要求:
應屆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編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編的縣(市、區(qū))工作,新錄用的省選調生試用期1年,直接執(zhí)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不同學歷的選調生的具體執(zhí)行標準如下:
1.本科生選調生工作滿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安排副科級職位;
2.碩士生選調生享受副主任科員待遇,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在職數(shù)范圍內安排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待遇;
3.博士生選調生安排主任科員,在縣(市、區(qū))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在本市范圍內統(tǒng)籌考慮,安排副縣級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