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考持有上海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截至2021年11月4日(含)前核發(fā)),且具有本市戶籍(不含高校集體戶口),符合公務員招錄基本條件的人員方可報考。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軍人證》(截至2021年11月4日(含)前核發(fā)),且具有本市戶籍(不含高校集體戶口)的人員,比照符合公務員招錄基本條件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身體條件要求執(zhí)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怎樣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的報考嚴格按照公務員報考程序,根據(jù)定向招錄的要求,實行先報職位后考試,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
對照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由各招錄機關對報考者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由市殘聯(lián)進行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無需筆試繳費),方可參加特殊職位的定向招考。報考殘疾人定向招錄職位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務員職位和殘疾人事業(yè)單位專項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