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指定的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錄用單位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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