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湖北省公務員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面試三種形式,但除了幾個省直單位會涉及無領導面試外,通常還是會以結構化或半結構化面試為主。
結構化面試是一種能力測試,而不是一般的面談。結構化面試由多名考官按照預先設計的一套包括各種測評要素在內(nèi)的試題向考生提問,根據(jù)考生的回答,給出考生在各個測評要素上的得分,各個測評要素得分的總和就是考生結構化面試的最后成績。
湖北省考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公安機關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4+申論試卷成績×0.3+公安專業(yè)科目試卷成績×0.3)×0.5+面試成績×0.5。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試卷成績×0.5 +面試成績×0.5。其他職位:不組織專業(yè)測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5 +面試成績×0.5。組織專業(yè)測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4+專業(yè)測試成績×0.2+面試成績×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