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政審,會查考生父母的檔案。一般職位不需要提供父母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只需提供本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就可以了,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