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海南省公務員考試招考職位為“面向殘疾人”的,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生活能夠自理,無全身性、進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其中:聽力殘疾的人員,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較好耳3米內應當能夠聽到談話,且言語能清晰交流,并符合其他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報名時,請在報名頁面?zhèn)渥谥腥鐚嵦顚憵埣差愋图墑e、具體情況和情形等,可參考《殘疾人殘疾分類和等級》填寫。
海南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1)現(xiàn)役軍人;(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3)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9)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在錄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