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范圍:
省內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中央在湘企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湖南警察學院公開選調職位,面向全國范圍內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全省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其中,專門面向選調生公開遴選的職位,面向全省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2年以上的選調生。
中央機關、省直機關設在市州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圍的人員,也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