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務員,工作安排具體崗位需要服從組織安排。會由所報考單位的負責人來分配,或者按考生專業(yè)各方面的匹配度分配,有的崗位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也會隔斷時間進行調整。
一般來說,公務員報考時會進行職位的選擇,考生一般按照自己的條件選擇能報考的職位,在考試通過以后正式錄用,一般入職先會進行培訓,培訓后正式開始上班工作,工作崗位是自己報考的職位。
新錄用公務員的培訓即初任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guī)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初任培訓由組織、人事部門統(tǒng)一組織。
專業(yè)性較強的機關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統(tǒng)一要求,可自行組織初任培訓。初任培訓應當在試用期內完成,時間不少于12天。培訓方式主要有工作實習和專門培訓,前者指新錄用的公務員在有經驗人員的指導下從事實際工作,后者指機關培訓部門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集中培訓。
可以不參加培訓嗎?大家需要明確的是,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jù)之一。根據(jù)《公務員法》相關條律中有關公務員的培訓相關的規(guī)定,機關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并且公務員的培訓實行登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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