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處分原則分為行政處分的依據(jù)必須是法定的;行政處分的實施主體及其權(quán)限依據(jù)必須是法定的;行政處分的程序必須是法定的。
一、什么是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系給予有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的一種懲罰措施。
行政處分是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依照有關法律和有關規(guī)章,給所工作中違法失職的公務員實行的懲處和制裁,是對國家公務員的過錯行為的一種否定和懲戒,使之受到抑制和消除,對未受到懲戒的國家公務員,也有著規(guī)范和警戒作用。同時又是被處分人的行政責任的體現(xiàn)形式之一。
二、公務員處分的原則有哪些
1、行政處分法定原則,具體含義和要求包括以下幾點:
① 行政處分的依據(jù)必須是法定的;② 行政處分的實施主體及其權(quán)限依據(jù)必須是法定的;③ 行政處分的程序必須是法定的。
2、處分與教育相結(jié)合的原則。
3、過錯與處分相適應原則。
4、行政處分適用平等原則。
5、保護當事人合法權(quán)益的原則。
三、公務員的行政處分種類有哪些
1、警告。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這種處分適用于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輕微的人員。
2、記過。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這種處分,適用于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于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降低其工資等級。這種處分,適用于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xù)擔任現(xiàn)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撤銷現(xiàn)任職務。這種處分適用于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xiàn)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取消其公職。這種處分適用于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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