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調任公務員條件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yè)、實績突出;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shù)墓ぷ鹘?jīng)歷和任職資歷;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等。
1.功績晉升制,以公務員工作成績大小為標準的晉升制度。
2.年資晉升制,以工作年限為晉升標準,任職人員的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如無重大過失,即獲晉級和提職的制度。由于這種晉升方式只注重工作時間之長短,而不考察工作實績之強弱,因此,晉升的通常是職級而非職務。
3.學歷晉升制,以學歷作為主要晉升標準的制度。
4.越級晉升制,指對工作成績特別突出、貢獻卓越、社會影響大或能力特別強的公務員,不受學歷和資歷的限制,及時給予越級晉升的制度。
5.考試晉升制,即采用競爭考試的方式,以考試成績作為晉升依據(jù)的制度,參加遴選選調考試是你最好的選擇!
遴選和選調有什么區(qū)別:
①調任方向不同
公務員遴選是在機關單位單位內部的人員流動形式,即從一個機關單位到另一個機關單位,而公開選調,主要是從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調入機關單位,即可以是從非機關到機關,也可以是機關到機關。
②職級變動不同
公務員遴選是上級機關從下級機關公開擇優(yōu)選拔任用公務員,考試的人群只能是體制內的公務員參加,但是這種考試考上的公務員,只是職位變化,級別是不變的,屬于平調。
而公開選調多數(shù)情況之下是可以通過考試獲得職位上的晉升的,理論上屬于升遷,是一種選拔領導干部的考試。
③參考資格不同
公務員遴選考試面向人群包含兩方面。一種是針對已經(jīng)具有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包括考核合格的選調生;第二種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即參公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