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發(fā)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試中心當面提交復核閱卷結果的申請。對成績復核結果無誤的考生,將發(fā)布成績復核結果公告,對復核需要更正的結果書面告知相關考生。
一、省考成績復核首先需要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的3-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向省公務員考試中心提出相應的成績復核申請,一般需要考生到現(xiàn)場當面提出申請,線上申請一般很難被受理。
二、省考成績復核申請需要考生親自到場填寫申請表,并且攜帶個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等材料。
三、考生提出省考成績復核申請后,一般省公務員考試中心會按照流程受理,并且相關結果會在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