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單位之間的調動一方面需要另一個單位有編制,愿意接收,另一方面要原單位同意調動,下面是相關內容的詳細介紹,來了解下吧,更多精彩資訊就在公務員考試網。
一、調動方法
事業(yè)單位之間調動不能帶編制走。編制是屬于單位的,一個單位有多少個編制是根據“三定”方案定好的,不是屬于個人的,也就是改革后的編制在崗不在人。如果原本有編制的人調走后,該崗位的編制就會空缺出來。
調動方法:調動一方面需要另一個單位有編制,愿意接收,另一方面要原單位同意調動。
二、調動程序
1、接收單位把你的檔案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帶上”事業(yè)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xiàn)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于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xù)。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后受理,開具”商調函“,人事局核準后由接收單位向你現(xiàn)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你單位同意調走后需報當地人事局批準,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你單位主管部門公章;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著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4、商調函發(fā)回接收單位核準,人事局正式發(fā)調函調你的檔案,調檔案完畢后在編制辦注冊,隨時接收通知準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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