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往年湖南省考情況,筆試一般在湖南省內(nèi)進行,不在省外設置考場。結合往年湖南省考情況,筆試地點一般設立在設在省直、市州。報考省直機關、法院系統(tǒng)、檢察院系統(tǒng)的人員在長沙市筆試,報考選調(diào)生、市州及以下黨政群機關和省垂直管理單位(地稅系統(tǒng))的人員在所在市州筆試。考生可根據(jù)自身報考的職位選擇考點。筆試注意事項:
1.筆試考場需要嚴格遵守考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安排,接受入場檢查,實行“無聲”入場。
2.如果有抄襲或者幫助他人抄襲、攜帶偽造證件入場、攜帶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通訊、存儲等相關功能的電子設備和其他類高科技產(chǎn)品,會被依法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而且5年之內(nèi)禁止報考。
3.如果參加串通作弊無弊、參加有組織的作弊、讓他人代替或者替代他人參加考試等等。會失去本場考試資格,并且終身禁止報考。
4.公務員筆試結束之后,會對考場的試卷進行雷同甄別,因而報考人員有保護自己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的義務,不抄襲他人也避免被他人抄襲。對于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的,會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如果有其他依據(jù),證明為舞弊行為的,酌情取消考試資格,5年內(nèi)或者終身禁止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