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學業(yè)成績、研究論文、社會實踐、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
二、確認擬錄取名單及公示
在浙江省氣象局網站向社會公示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正式錄用人員。
三、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四、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錄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或調劑。被錄用人員一般應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或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考試
非氣象類博士崗位和氣象類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直接面試的崗位,根據報名情況以及優(yōu)先篩選條件(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學歷層次、專業(yè)對口程度、求職動機、在校成績等),一般按計劃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選。
非氣象類其他崗位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和專業(yè)知識測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選,一般按照計劃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選,筆試人員不足崗位數3倍的,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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