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銀行錄取后并不算公務員。渤海銀行是一家商業(yè)銀行不屬于政府機構,公務員是指那些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等公共部門中,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執(zhí)行國家公務的人員,通常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并被政府機構正式錄用才能成為公務員。
一、渤海銀行性質
渤海銀行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2006年2月16日正式對外營業(yè),渤海銀行是1996年以來獲中國政府批準設立的第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是第一家在發(fā)起設立階段就引入境外戰(zhàn)略投資者的中資商業(yè)銀行,也是第一家總行設在天津市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屬于金融機構不屬于政府機構。
二、渤海銀行用工形式及待遇
渤海銀行員工享受的待遇和福利主要由銀行自行制定和提供,與公務員的待遇和福利有所不同,渤海銀行用工形式分為正式工和勞務派遣制員工,這兩者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正式工:即銀行編制內的正式員工,通過銀行招聘直接與渤海銀行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正式工享受渤海銀行提供的全面薪酬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還能享受完善的培訓和晉升機制。
勞務派遣工:是指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渤海銀行工作的員工,勞務派遣制員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可能略低于正式工,但也會根據具體崗位和工作表現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