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務員考試的筆試項目為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范圍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yè)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8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職位、市(地)級以下職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套試卷。省級以上(含副省級)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市(地)級以下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