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務員考試調劑要求主要有考試內容、專業(yè)和筆試分數等相關要求,具體如下。
(1)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指報考人員應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
(2)已進入首批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
(3)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4)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5)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6)進入首批調劑名單人員不得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