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務員考試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行測考察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考察閱讀理解能力、提出并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分析能力。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tǒng)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系,考生根據(jù)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