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之間出生)。應聘科級管理類崗位(管理崗位七級和八級)、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博士研究生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墩衅笉徫槐怼穼δ挲g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6.具備《招聘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7.本次公開招聘的一般崗位沒有戶籍限制。
8.“招聘對象”為聽力或肢體3-4級殘疾人的,應聘者需具有江蘇戶籍或為江蘇生源,且具有殘疾人聯(lián)合會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