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可以報考。不能報考的情況如下:
一、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3.被開除公職的;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