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在我國主要是指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合理的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履行國家行政職責的公職人員。盡管公務員這個職業(yè)聽起來比較高大上,但實際上公務員也只是千千萬萬的崗位之中的一類,只是其與一般崗位的區(qū)別主要在于進入職位的方式上。一般崗位的入職方式主要是通過面試選拔,部分企業(yè)公司還可能有筆試。而公務員則需要通過一系列的公務員考試流程才可以獲得入職資格。
一、公務員以及職工的待遇
我國的公務員和職工無論是在福利待遇方面、勞動保障方面還是法律關系方面都有很大程度的不同。目前我國的公務員主要是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履行公職、其身份所屬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并且其工資福利等均由國家財政負擔的相關工作人員。
關于職工一詞,其主要是指我國相關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中的相關行政或者業(yè)務工作人員,職工一詞其實更有社會主義國家主人翁的意思,在我國計劃經(jīng)濟時期,工人階級通常是職工的主流。
員工相比于職工,其實更多的是指各企業(yè)中的行政以及業(yè)務人員,其主要存在于相關的公司制的企業(yè)之中,員工一詞也體現(xiàn)出雇員這一勞動者與相應企業(yè)之間的雇傭合同關系,一般而言員工是包含于職工中。
二、公務員和職工的工作內容
關于職工,主要是指“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其中分別包括了體力以及腦力勞動者,能取得工資回報,實質就是按照相應的用工合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相關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關于公務員,主要是指依法從事公務活動的人員,公務員類的工作者不是為自己工作,也不是為某個私人的企業(yè)或者組織工作或者服務,其主要服務于各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之中,承擔對應的職責并依法行使相關權利。
因此,政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不同方式參與對國家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事務的決策及實施的活動也是一種履行公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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