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考試是招聘人數最多、規(guī)模很大的一種職業(yè)性的考試,最近很多人都熱衷于報考公務員的考試,因為公務員的職業(yè)有很多優(yōu)點,比如社會地位高、工作穩(wěn)定、社會福利待遇好等等,再加上最近幾年疫情的原因,很多考生都想去報考公務員的考試,但是對于地方公務員來說,地方公務員考試考幾次?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公務員考試包括地方公務員和國家公務員,地方公務員是歷年來各種招聘考試中人數較多、競爭力也非常大的考試。全國大部分的省份都是參與聯考的省份,少數省份是單獨考試的;省份之間考試的次數也是不一樣的,大部分省份地方公務員考試次數是一年一次,有的省份一年考兩次。比如說四川省,上半年參加聯考,下半年還會單獨組織一次考試。
地方公務員參與聯考的身份一般都是在每年的3-4月份進行考試,公務員的考試對于應屆生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在備考公務員的時候你的身份是應屆生,那么一定要好好加油,上岸的機會是非常大的。
公務員考試次數
舉一個例子,比如廣東省的公務員考試,廣東省市不參與聯考的省份,是單獨組織的考試,一般來說,廣東省省考是一年一次的。但是在廣東省參加公務員的考試是有3次機會的,分別是:廣東省考、廣州市考、深圳市考。他們都是為國家選拔公務員的一種形式,但是在很多方面又有很大的不同。
三者不同點:
1、廣東省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yè)類”的需要加考專業(yè)科目的考試;
2、廣州市考往年所有崗位都需要考試行測和申論兩門科目。
3、深圳市考筆試科目多,筆試的科目按照不同的崗位來設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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