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當筆試和面試都通過后就要進行體檢和政審,今天我們要跟大家聊的是國考政審。不知道大家對國考政審了解多少了,知道國考政審的方式是怎樣的嗎?接下來上岸鴨公考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一、國考政審方式
公務員考試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
1.面審
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派專員到擬錄用人所在單位實地調查訪問,通過查看人事檔案、約談擬錄用人的部門領導、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況,終形成政治審查報告。
常見的方式主要為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
2.函審
指的是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通過發(fā)公函的形式調取擬錄用人的檔案,通過檔案完成政治審查。
二、不得錄用的情況
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3)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0)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以上就是上岸鴨公考小編給大家介紹的2023國考政審方式及不得錄用的情形,大家可以詳細了解一下相關內容,提前進行準備,確保政審能過,否則好不容易通過了筆試和面試卻在政審環(huán)節(jié)不通過,將會特別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