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進計劃
1.第一、二、三類引進人數(shù)不限。
2.博士教師招聘計劃。
四、引進人才待遇
1.人才待遇
注:以上人才引進待遇均為稅前待遇。
2.住房安排
學校正在籌建人才住房(現(xiàn)已封頂),第一、二、三、四類人才可提供四室二廳住房一套,第五、六類人才可提供三室二廳住房一套(服務期滿8年,享受與學校教職工入住黃金校區(qū)教職工過渡住宅的同等待遇);或享受安家費并提供過渡性兩室一廳租住房一套(過渡期5年),不享受過渡性兩室一廳租住房的可享受800元/月(含稅)的住房補貼(過渡期5年),與學校在職教職工同樣享有集資分配人才住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