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
本次人才引進按《關于印發(fā)<慈利縣人才引進培養(yǎng)管理辦法>的通知》(慈人才發(fā)〔2021〕1號)第七條規(guī)定的方式進行,即采取免筆試直接進行考核考察、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未達70分以上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程序。考核工作由縣委人才辦牽頭,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工作由縣委人才辦牽頭,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由縣委人才辦牽頭,各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旖Y束后,由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
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按照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六)審批、公示與聘用
縣委人才辦依據各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的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選,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審定后,提請縣委常委會(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研究審批,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委人才辦下發(fā)聘用通知,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在慈利縣服務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未滿服務年限單方面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在完全履行違約責任并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xù)。
四、政策待遇
引進到我縣工作且簽訂協(xié)議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12個月)以上的人才,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資待遇外,還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1.生活補貼。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五年內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補貼5000元;引進的碩士研究生或副高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五年內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補貼2000元;引進的本科畢業(yè)生,五年內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補貼1000元。
2.住房保障。在慈利縣城無住房的,可以租住人才公寓,或按照相關政策標準發(fā)放租房補貼。引進人才在慈利縣城購買首套住房,在五年服務期滿后,憑購房合同和稅務部門開具的購房發(fā)票一次性領取安家補貼: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20萬元;引進的碩士研究生或副高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每人一次性補貼10萬元;引進的本科畢業(yè)生每人一次性補貼5萬元。
3.公共保障。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黨員組織關系轉入、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均由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負責辦理。
4.其他待遇。對來我縣參加人才引進面試、體檢的外地考生或在校就讀學生,可按我縣差旅費標準報銷往返交通費、住宿費。對于在我縣工作時間滿一年(含試用期12個月)以上的引進人才,在第一個五年服務期內,每年可安排5天療養(yǎng)假期;其父母或配偶居住在市外省內的,每年增加3天探親假;其父母或配偶居住在省外的,每年增加5天探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