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市考公告在哪里發(fā)布?其實每年上海市考公告都是在上海公務員局發(fā)布的,2024年也不會例外。2024上海公務員招聘公告大概會在11月初發(fā)布,所以備考的小伙伴現(xiàn)在就要開始復習,但備考之前還需要了解一件事情,那就是什么樣的人不能報考上海公務員。下文將為考生整理出詳細信息,以供考生參考!
想要第一時間知道上海公務員招聘公告發(fā)布的小伙伴們可以點擊下方文字預約公告提醒,2024上海公務員招聘公告發(fā)布之后立馬就會用短信通知大家。
那些人不能報考上海公務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通過定向招考方式錄用且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9)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報考者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機關進行報備。
回避關系根據(jù)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以上就是為考生整理出“2024上海市考公告在哪里發(fā)布?”的全部內(nèi)容,小伙伴抓緊時間了解好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如果符合,那么抓緊時間開始復習,時間不等人。如考生想要了解更多資訊可關注高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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