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省汕尾市“奔向海陸豐”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筆試加分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原廣東省人事廳等九部門印發(fā)的《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fā)〔2007〕141號)、《2023年廣東省汕尾市“奔向海陸豐”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23年2月22日發(fā)布)相關規(guī)定,現就2023年廣東省汕尾市“奔向海陸豐”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對象
持有省級有關主管部門于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22日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的報考人員。
二、審核方式及時間
筆試加分資格審核采用線上審核的方式,符合筆試加分資格的考生,請于2023年8月1日9:00至4日16:00(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將資格審核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fā)送到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為:加分+姓名+報考崗位代碼+報名時提供的手機號碼,郵箱地址:swrssyksjf 163.com)。
三、線上審核需上傳的材料
1.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掃描件);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須與報名時一致);
3.《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準考證;
以上資料須按PDF格式編輯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送到指定電子郵箱。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須認真仔細閱讀本通知,準確理解把握加分條件、所需材料及其他事項,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筆試加分進行資格審核;
2.逾期未申請筆試加分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加分。因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出加分資格審核申請或考生提供證件不齊全等原因影響加分資格審核,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3.考生提交虛假證件、證明及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原文標題:2023年廣東省汕尾市“奔向海陸豐”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資格審核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shanwei.gov.cn/swrsj/zwyw/tzgg/content/post_942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