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在面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由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另行公告。
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面試人員,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屬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字樣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5)屬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yè)生”專項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證書或鑒定表等),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等),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6)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隱瞞在編身份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允許參加合肥市中小學新任教師統(tǒng)一招聘考試,并記入個人社會信用記錄。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由報考崗位所屬各教育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組織。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招聘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合肥人事考試網、合肥教育網上公布。筆試、面試成績按4:6合成。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報考崗位所屬各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中專業(yè)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報考崗位所屬各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市直屬單位體檢應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各縣(市)區(qū)應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各級紀委(監(jiān)委)駐教育部門的紀檢監(jiān)察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jiān)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符合《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規(guī)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中專業(yè)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按各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一的時間要求,以等額有效遞補方式,等額有效遞補累計一次,統(tǒng)一遞補公告發(fā)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與待遇
各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1.擬聘人員在各教育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guī)定,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同級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xù)。
3.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4.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編制內聘用,執(zhí)行國家有關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的人事編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在體檢環(huán)節(jié)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點擊下載:
附件1.大專、本科、研究生專業(yè)目錄(國家教育部2012年).xls
附件3.2020年合肥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各縣(市)區(qū)相關聯系方式及地址.xlsx
附件4.2020年合肥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原標題:2020年度合肥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3292人公告
原文鏈接:http://jyj.hefei.gov.cn/jydt/tzgg/17788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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