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務員考試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對“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yōu)秀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須參加并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guī)定的體能測評。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wǎng)站公布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