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沒有影響的。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中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只要報考本人沒有第十七條里的三種情況,報考公務員是沒有影響的。公務員政審考察也只涉及本人,所以父母親屬被行政拘留過對公務員政審本人沒有影響。
以上是“父母行政拘留過對子女報考重慶公務員有影響嗎?”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學習更多相關知識,歡迎大家前往公務員考試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