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稱有:
1、先生——最歷史悠久的尊稱;
2、教員——港臺等地區(qū)最流行的稱呼;
3、園丁——最質樸無華的褒稱;
4、蠟燭——最溫馨動人的稱謂;
5、慈母——最真情感人的愛稱;
6、春蠶——最純摯的稱謂;
7、教練——是指導、訓練和督導他人,試圖完成某種使命或任務的人;
8、人類靈魂工程師——最富哲理的稱謂。
師生地位:
教師的角色地位主要通過師生關系來確定。
教育活動中,教師與學生的角色關系,是孰為主體孰為客體的關系。對此,大致有三種觀點。
第一,教師為主體,學生為客體。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支配地位,學生處在絕對的受支配地位。這種觀點是“教師中心論”。
第二,學生為主體,教師完全受制于學生的要求。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被支配的位置。這種觀點是“學生中心論”。
第三,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
教育活動中,教師作為一定社會的教育目的,承擔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務,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教育資源,對學生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教師作為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是毋庸置疑的。
在教育活動中,學生雖然是教育活動的對象——客體,但是學生作為有一定認知與實踐能力的人,也是作為主體在活動著。針對教師作為主體所開展的教育活動,學生也在這種活動中主動地認識著、實踐著。學生也把教師及教師在教育活動中所運用的一切教育資源作為認識與實踐的對象。
鑒于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的關系,在現(xiàn)代教育思想中,人們一般認為教師在教育活動中發(fā)揮著主導的作用,而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發(fā)揮著主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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