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yè)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公共基礎知識、綜合知識及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等,總分100分。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的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人員。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yè)水平及業(yè)務能力等,總分100分。教師崗位(崗位代碼14-15)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反興奮劑崗位(崗位27-28)采取考核崗位相關專業(yè)操作項目的方式進行。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則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huán)節(jié)。
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在湖南省體育局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