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面向社會公布。由招聘單位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未查清或未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