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一樣的。教師資格證雖屬全國統(tǒng)考,但是也不排除不參加統(tǒng)考的地區(qū),比如:內蒙古。內蒙古屬于非統(tǒng)考地區(qū),出題方向不同,考試內容也不同。申請人應在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
但是,取得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yè)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考試時間:筆試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舉行一次。
考試科目: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
3、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4、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普通話要求: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于一級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