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牽頭)主管部門及(牽頭)單位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和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填寫內(nèi)容、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入圍面試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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