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具體要求:
1、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責任心、愛心。
2、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3、普通話水平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及以上標準。
4、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證應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考試合格。
5、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證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
特殊教育教師主要工作內容:
1、根據(jù)學生的個人需要,學習方式和能力來確定教學內容和使用特定的技巧。
2、對于一些學生需要在教室里運用特殊的設備或技術來克服他們的殘疾,以達到預期的就教學效果。
3、為各種課程和活動準備教室并且提供多種材料和資源讓學生探索、操作、使用。
4、教授包括語言(包括手語)、藝術、科學、健康等課程。
5、對學生進行測試以評價學生的發(fā)展。
6、幫助學生培養(yǎng)感情和社交能力,教學生生活的技能,使其盡可能的獨立。
7、照顧學生生活,保障學生在學習期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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