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入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體檢、考察均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的,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的原件和復印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有關政府機關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單位參考)。
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要素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yè)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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