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市直及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招聘崗位在公示期間,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過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基層治理專干招聘崗位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手續(xù)后,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再遞補。
以上就是【2023年吉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怎么簽合同】的解答,歡迎訪問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