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任免機關進行審查。而公務員辭職,不存在違約金的情形,所以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公務員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考上公務員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1、考上公務員辭職,如果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如果不交辭職申請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公務員辭退程序是什么?
1、所在單位在核準事實的基礎上,經(jīng)領導集體研究提出建議,填寫《辭退國家公務員審批表》,并附有關事實材料報人事部門。辭退建議必須說明辭退的法定事由和事實依據(jù);
2、核準審批。人事部門審核事實依據(jù),待業(yè)務會議討論后,將有關材料報上級人民政府審批。凡批準辭退的,以書面形式通知呈報單位,并抄送上級人事部門備案,同時發(fā)給《辭退國家公務員通知書》;凡不批準辭退的,將有關材料退回原單位,并說明理由;公務員被辭退后,五年內(nèi)不準重新錄用到行政機關工作。
3、按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發(fā)給辭退費或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被辭退人員重新錄用為公務員后,再次被辭退的,發(fā)放辭退費的工作年限從重新工作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