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省考資格復審材料不同省份要求會有所差異,具體需以公告為準,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黨總支部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相關獎勵證書復印件都去學生處蓋章,填寫學習成績表,蓋教務處章。2.在職人員本(專)科、研究生等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簽章,證明中須注明考生政治面貌,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工作證明: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辦公電話。個人檔案存放地點、起止時間的說明。3.留學回國人員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中國留學網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4.待業(yè)人員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須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5.項目人員(1)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2)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3)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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