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材料,考生資格復審須攜帶的相關資料包括:網上下載打印的本人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和學位證書、所在單位(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外語等級證書(成績單)及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表格: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等;
2、證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外語等級證或成績單、職業(yè)資格證書等;
3、證明:同意報考證明、工作證明、學歷學位證明、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離職證明、待業(yè)證明等;
4、照片:免冠彩照;
5、其他:“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需要注意: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各部門資格復審材料要求不同,考生應以報考部門發(fā)布的信息為準!